就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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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Q & A
Q1:就學貸款的辦理時間?
A1:114年8月1日至114年8月29日
Q2:靜宜大學學生應向哪家銀行辦理?
A2:本校就學貸款主辦銀行為臺灣銀行臺中港分行,但是學生及保證人可選擇至臺灣銀行任何一家分行辦理。
Q3:怎麼申請「就學貸款」?
A3:
步驟1:上台銀網站申請就學貸款。
📣特別提醒!去臺銀對保前,記得先把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拍照存檔
因為臺灣銀行會收取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最後一關的學校申請需要上傳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所以請同學務必先拍照存檔喔~~~~~~~~
步驟2:至台銀完成對保。
步驟3:上e校園服務網登錄就貸資料<路徑:學生本人登入 e 校園服務網➝各類系統功能➝學務➝就學貸款申請>。
三項步驟均須完成,缺一不可。
Q4:就學貸款有些項目「不能貸款項目( X體育設施使用費、X宿舍保證金、X健檢費)」,該如何處理?
A4:扣除貸款金額後之差額,可使用ATM轉帳或註冊當天至學校出納組繳交差額。
Q5:學生申辦就學貸款時,是否需要提出中低收入家庭證明或清寒證明?
A5:辦就學貸款時無須提出證明,就貸金額必須先自行扣除減免金額(減免金額請參閱新生手冊),避免超貸須重新至台銀修正金額之困擾。
Q6:財政資訊中心所查核的年所得資料為何?
A6:申貸上年度(學年度減一年)的年度所得,包括薪資、銀行利息、營利、股利等。例如某生114學年度申請就學貸款,則查核的家庭年收入為,其父、母親、學生本人三人在113年度的所得資料。
Q7:臺灣銀行對保完成,就學貸款即申辦成功嗎?
A7:臺灣銀行只是對保並不會替學生申請就貸,學生必須將臺銀對保完成後之相關資料上傳至學校e校園服務網(請參閱Q3);後續學校統一陳報教育部,經財稅中心審查合格後,再經臺灣銀行審核通過,才算申辦成功。
Q8:有辦理學雜費減免或已請領教育部助學金之學生還可以辦就學貸款嗎?
A8:可以,但是貸款金額須減掉受補助金額,以免因溢貸要再去銀行修正金額。
Q9:休學或保留學籍者,可以申辦就學貸款嗎?
A9:不可以。就學貸款的對象為具有正式學籍的在學學生。
Q10:中低收入戶學生與低收入戶學生可以另外貸生活費嗎?
A10:1.低收入戶學生可以貸生活費(每學期以40,000 元為上限)2.中低收入戶學生可以貸生活費(每學期以20,000 元為上限)。
‧聯絡人:楊毓婷(11213)
‧聯絡信箱:ytyang@p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