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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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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英文系學生免修英文作業說明      非英文系學生免修英文申請表

113學年度新生申請英文免修注意事項 

113學年度入學之大一生英語檢定達CEFR B1者,可提出申請。     

  1. 申請文件:檢附(1)免修英文申請書及(2)申請日前兩年內之有效英檢成績單或證書正本與影本
  2. 符合申請條件之非英文系新生,請參閱靜宜大學非英文系學生免修校訂大一英文課程作業要點,並將申請書連同相關證明文件資料於8/31前(含當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或最遲於開學日17:00前親自送至本校文興樓4樓外語教學中心辦公室提出申請。以掛號郵寄者,請參考https://flc.pu.edu.tw/p/404-1032-22366.php?Lang=zh-tw寄件說明,謝謝。
  3. 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無法於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請者,請於8/31中午12:00前以e-mail 主旨:免修英文申請 (註明事由及系級、姓名、學號),寄至外語教學中心信箱(pu20930@pu.edu.tw)提出延後申請,並於開學後三日內補提正式申請。(除提出延期申請外,恕不接受任何理由逾期繳交),延後申請以e-mail系統收件紀錄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4. 申請後取得之相關英語檢定證明文件,恕不受理。

備註:英文系及寰宇外語學程之免修申請,請洽該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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